教育部針對反霸凌自救會陳情回應說明
【教育部新聞稿】
教育部針對反霸凌自救會陳情回應說明
發稿日期:100年4月12日
發稿單位:教育部軍訓處二科
有關反霸凌自救會本(100)年
教育部學生生活輔導係採三級輔導機制,初級輔導主要就全體學生進行一般輔導,以減少偏差行為的發生。二級輔導針對初級輔導無法奏效及瀕臨行為偏差之學生進行專業之輔導諮商。倘若二級輔導仍無法處理時,針對偏差行為及嚴重適應困難學生應採取第三級輔導,藉由外部資源的協助或轉介相關單位處理,避免衍生更嚴重社會問題。
學生嚴重霸凌行為,學校引進外部資源即可輔導教化者,仍由學校列管輔導;若已達違法程度,則請警方依法辦理;需矯正輔導者,得於徵求家長同意後,請相關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協助實施矯正與輔導。另如超出學校輔導之個案,又未達違法程度,則請各縣市少輔會介入輔導。法律是處理校園霸凌行為觸法時不得不然的最後制約手段,教育與輔導才是防制校園霸凌的治本之道。
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已於100年1月12日三讀通過,預計可充實增加2,156名專任輔導教師,補助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601人,讓輔導及支援機制得以儘速加入協助防制校園霸凌。此外,教育部將持續積極營造友善校園環境,透過法治教育、人權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等及相關配套措施,加強輔導學生尊重自己與他人,提供一個優質的教育環境,讓孩子可以快樂學習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