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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資源教室誠徵「資源教室輔導人員」1名

 

國立屏東大學學務處學生諮商中心徵聘資源教室專案輔導員1名,徵才訊息如下:

一、職位:資源教室輔導員。

二、聘任依據: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

三、應徵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位以上,特殊教育、輔助科技、復健諮商、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熱愛輔導工作,能獨立作業,具備與學生、教師、系所及行政單位協調溝通能力,有大專資源教室、身心障礙或大專學生輔導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8:00-17:30,配合夜間輪流值班.時間為17:30-21:30,可依業務需求於活動時段配合辦理者。

(四)能於114年8月份正式到職者。

四、工作職掌:

(一)執行特殊教育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及個別化支持計畫。

(二)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管理、學習輔導、生活輔導及生涯轉銜等相關輔導工作。

(三)辦理特殊教育學生提報鑑定工作。

(四)協助中心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薪資待遇: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及「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薪資支給表」辦理,學士級280薪點(新台幣40,432元),碩士級296薪點(新台幣42,742元)起聘,取得「教育部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證明書」者,學士級312薪點(新台幣45,053元),碩士級328薪點(新台幣47,363元)起聘。

六、審查資料:

(一)個人履歷、自傳。

(二)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三)工作經驗證明影本或其他專業訓練證明影本。

(四)可即時聯絡的方式,如行動電話等。

七、徵選方式

 (一)意者請備妥上述資料,郵寄至「900屏東市民生路4-18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資源教室」 (應徵資源教室輔導員)

 (二)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74()以郵截為憑

 (三)甄選程序:書面資料審查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合格者面試;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

八、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二)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三)違法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

九、聯絡方式:900屏東市民生路4-18(一律通訊報名)

電話:(08)7663800轉25201(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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